当代书法史刍议
————兼论书法史观建设

              一
     到目前为止,已出版的所有“中国书法史”,或涉及书史的著作,其下限绝大部分写到清末,如祝嘉先生《书学史》【1】、钟明善先生《中国书法史》【2】,包括诸多大、中学书法专业教程,甚至书法某一方面专门史,如萧元先生的《书法美学史》【3】等,均以1919年为界,画了一个句号。这些著作的价值和贡献自不待言,但未涉足到民国书法,终不免使人稍感遗憾。对民国书法史的研究,有部分零星文章,为此也召开过全国性书学讨论会【4】,而作为民国书史,至今也未有一部。至于从1949年以来到目前为止这被史学界通称之为“当代”的40余年间,真正从史学角度对书法进行系统研究探索者,则更属凤毛麟角,至今没有一部专著出现。这大概是作为历史,愈近愈不易写的缘故罢。     不过,我们翻开中国历史和书论史,我国不仅有重视历史(包括书法史)研究的传统,且在中国史学和书史上,重视对作者所处历史阶段,我们也可称之为“当代史”的研究也有着悠久的优秀传统:     孔子于鲁哀公十六年(公元前479年)卒,其《春秋》编年史一直写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     司马迁《史记》,虽记了从黄帝到汉的3000年历史,而最重要和最有价值处正是写其“当代史”的那些内容,故后人评说“其言秦汉详矣”。     古代书法论著极为丰富,尽管严格说来均非单纯“史”的性质,而在论述方法技法之外的论著中,都不同程度地涉及了书史,且对其时代书法从多方面进行了论述,如南朝庾肩吾《书品》,袁昂《古今书评》,北朝王《古今文字志目》,唐李嗣真《九品书》、《后书品》,张怀《书断》、《古贤能书录》,唐佚名《唐朝叙书录》,宋董史《书录》,朱长文《续书断》,明朱谋 《续书史会要》等,都以一定篇幅甚至全部用来评其“当代”书法。到清代,出现了震钧《国朝书人辑略》,晏棣、晏家瑞《国朝书画家考略》等专门评论其时代代表性书家的著作。这一切都说明,写“当代史”、“当代书法史”不仅可行,且先人已为我们做出了榜样, 我们应当继承这一优良传统。至于其他艺术门类,当代人写当代史的情况在中外艺术史上则不胜枚举,如当代中外美术史、某一种风格发展史等著作即以数十部计。【5】     然而何以至今未出现一部系统而全面以当代为主的书法史?笔者在关于《当代书法史论纲》发表前曾致编辑部的一封信中简略地提到了当代人写当代书史的几点难处:首先,由于作者身在“庐山”中,不像后代看前代容易从更为全面和客观的立场对人和事进行评价,往往会出现“当局者迷”而难免主观臆断者多。尽管“所有历史都是当代人的历史”,纯客观地修史根本不可能做到,但远离些,毕竟会更接近历史的本体进程。第二,就作者本人来讲,对当代人和作品进行评价顾虑极多,当代书法评论中只能说好话,说恭维话,稍有批评(即使是善意的),便会得罪被评论者及其弟子、亲友。但不作较为客观的、正反两面的评价,只能说好的一面,则不能为史。要么昧着良心说话,要么得罪一大批人,这均使作者处于尴尬地位。第三,由于撰写者经历了当代书法的全过程,收集材料亦相当庞杂,很难从一个更高的角度决定其取舍,很可能许多次要材料充当了代表性史料,从而不能从更为本质的方面去勾画出历史的本来面目。第四,因为评论一门艺术,不能仅就艺术本身来谈,还必须将其置于当代大的政治、经济背景中,由于就目前中国具体情况来看,对近几十年历史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在取材和述评中难免会涉及非艺术的种种因素,使作者不易从一个相对正确的角度将书法置于其中进行论述。因为书法并非如人们所说的“世外桃源”,它与政治、经济的紧密联系使作者不可能将其从整个历史中单独割裂开来,否则,只可能是些一般性的书法本体讨论,而缺乏对历史进行剖析的深刻的思想力,没有思想力的历史著作,决不能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代言者和体现出所应达到的学术水准。     然而也必须看到,当代人写当代书史,也有其优越的方面:首先,材料搜集相对于古代较为便利,有许多参与书法重大事件的人还健在,一些主要的书法活动资料保存者也较多,加之撰写者本人可能直接参与过多种书法活动,保存了大部分有关资料,故首先可免于作为历史著作准备阶段先期极为艰难的史料搜集,尤其是繁琐的考证工作。最近将由辽宁教育出版社出版的《1993~1994年中国书画年鉴》一书,其中关于书法方面即有160万字,这是数位书法工作者仅仅3个月之内完成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搜集古代任何两年(甚至整个一个朝代)有关书法的资料,恐怕所能找到的文字连此书的若干分之一也难以达到,且要许多人付出数年甚至毕生的精力。前人留给我们的文字资料也大多颇为简约,那极为生动的、不可重复的事件、书家创作生活及心态,恐怕已损失了90%以上的文字及作品,至今使我们从事书史的研究者充满惆怅与遗憾。第二,当代人写当代书史,有亲切的感受和经历,一部好的历史性著作,不是刻板地、冷若冰霜地去平列出所发生的事件、摆出书家所创作的作品,而是要求作者在材料真实的基础上,以最大的热情去理解、分析、描绘、评价出每件事、每位书家和每件作品。史学家的本领是要把那纯客观的素材赋予它活生生的生命。作为一般历史著作能否做到这点是区分史论家及其著作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我们读《史记》,最令人拍案叫绝的不是汉以前3000多年的记述,而是对其当代人和事活生生的、充满感情的描绘。作为通史、断代史尚且如此,而作为艺术史之一的书法史,则更不能将其写成令人索味的平铺直叙的单纯记录体和流水账。第三,现代的史论家,尤其是书法史论家,其知识结构是多方面的,一般都具备史学、社会学、心理学、美学、考证等多种学科的修养,尤应作为艺术研究最基本的文艺理论,更是书法史学家不可或缺的一门重要知识,否则便难以承担起撰写书史的重任,因为书法史(尤其是当代书史)与上述多种学科关系甚为密切,这样,才能更为准确地将当代书史中所发生的事件及人物等置于大的时空之中予以定位。现代优秀的、一个能真正称得起书法史论家的学者,无不具备多种学科的知识结构,而在此之前仅知旧学的书论家显然是难以达到这一高度和承担起这一任务的。第四,现代书法史论家具备透视历史和时代种种现象的“思想力”,对历史、对当代都能以严格的理性思维找到“史”的逻辑起点和内在的动力,这在以往的书论家也是相对缺乏的一个重要方面,故古代严格来说没有一部可称得上书法史的著作,绝大部分只是对人对作品的罗列和感悟到的评述。如果撰写当代书史而没有“思想力”,那么就不能适应目前的学术水平和时代提出的要求。     我们写当代书史已具备了多种优势:丰富的资料,免去了过多的考证,具有多种学科知识结构书法史论家的涌现,以及整个书坛对当代书法事业巨大的热情和关注。这就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当代人写当代书史不仅可能,且一定能够写出与历史上最优秀论著相媲美的著作。
                            二
     当代书法史料的搜集与整理,是撰写当代书史前应进行的巨大工程,没有这个前提,撰写当代书史只是句空话。书法史料,是构成书法史的材料,举凡有关书法活动的文字、图版、作品、遗迹都是书法史的资料,它是研究书史的根据和基础。如果我们从1949年以来,每两年都能编一部有关书法的《年鉴》,那么我们写当代书史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尽管前几十年还未有人去如此全面地搜集、整理,但只要下功夫,还是比搜集古代资料要方便得多。其间,已有人做了不少这方面的工作,如《中国书法论著辞典》的出版【6】,100万字的著作中涉及当代的占60%。又如1987年开始筹备的200多卷《当代中国》大型史书,其中设《书法卷》一部,十多位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对当代书法史料进行了整理,这些都是可喜的开端。     当代书法40多年,是从历史上最低谷阶段向超越历史10多年的高潮期骤变的时期,尤其近10多年,其活动之多、规模之大、参与面之广、介入书法者之众,是任何时代不能望其项背的,所以,能提供给史论家的资料也如汗牛充栋、纷繁复杂,大体说来,当代书法史料包括文字记录、书法作品、形象记录、口碑等。     文字记录,包括各种形式的书法活动,如数不清的不同层次、规模、形式、内容的展览、讲座、学习班、教育等活动资料,各种专业及刊载活动的非专业报刊、档案、论集、著作、书信等。     书法作品,包括真迹、印刷品、碑刻、名胜刻字、艺术刻字、新发现有关书法的文物等。     形象记录,主要指电视、电影、照片所摄制的各种书法活动及书家、作品等。     口碑,即尚健在的人对所躬亲其事、耳闻目睹之人之事的口述或传说。     以上浩如烟海的资料,原本记录下来已属不易,但作为历史研究,写出当代书法史,就必须按一定途径,采取有效的手段,按详细类别,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整理,或列卡片。或分类抄写、复印,有条件的可输入电脑。     搜集资料的办法很多,最有效的办法是,将所有专业性报纸、杂志进行集中,其中尤为重要的是报纸,它们所提供的信息量甚大,经过多家报纸的综合,能基本不遗漏地将当代重要的书展、交流活动、出版物、书家、教育、学术争鸣及书坛轶闻轶事等分门别类地整理出来。上面我们所提到的《年鉴》,即将1993、1994两年期间大到全国书展、学术活动,小到每个县的展览及其他活动都基本无遗漏地收了进去,其方法便是买来所有报刊进行分类剪辑。其次,要善于使用工具书,如辞典、手册、年表、图谱、论集、书目、索引、类书、年鉴等,如《全国主要报刊资料索引》、《当代书法家大辞典》、《书法工具手册》、《中国近百年大事记》、《新出土文物图谱》、各出版社出版图书目录等。当然,通过采访、录音、录像、调查,也可获得有时在书籍、报刊上见不到的资料,某些作者亲自采访、经历过的材料,会更直接、生动,它们对治史是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在史料搜集中,要注意分专题,如展览、教育、论著、论文等,应分类归属,它将使我们述史时线索清晰。还要注意定量定性的分析资料,如各省市各级别的会员人数,每年的增长率、各种展览入选人数及各地入选人数等,它们有助于我们把握整个国家及各地书法展状况。而学术动态的搜集,则可使我们了解各个时期书法研究中在思想上所可能达到的深度和不足,这将为正确地对当代书法进行较为客观的评论提供多种信息。     整理资料工作,是历史研究中最困难的工作,恩格斯说过,在众多的资料中“选出可靠的资料,那是一个艰难的任务”。【7】因为即使所能搜集到的资料,除客观存在的作品外,一些文字资料,往往由于论述者的感觉能力、记忆能力、分析能力、思想力的差别、人为的溢美和偏见,所写与事实可能有较大的差距,甚至出现谬误;另外,由于各种不同的目的,假造事实和歪曲事实的事也不是没有的,所以,治史要依靠资料,但又不能完全依靠资料,在搜集、整理过程中就要有所甄别。如对某一重要展览的评述中,不同的文章褒贬差距甚大,当然,其中有认识、审美上的不同所致,也有知识结构不同的原因,但也不能不说有时也会存在着某种偏见,从而引出谬误。治史者则应如毛泽东所强调的,“不凭主观想像,不凭一时的热情,不凭死的书本,而凭客观的事实,详细占有材料”,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从这些材料中引出正确结论”。整理资料的过程,即已经对治史者的能力给予了考验。
                             三
     当我们将当代书坛上可能搜集到的资料整理后,如果将其出版,这还不能叫做史学著作,它们只是资料汇编。我们治史,搞历史研究,其根本任务是总结历史经验,说明历史的发展规律,以指导不断发展着的现实行动。人类的活动、发展过程,是人类自觉认识自身经历的过程。我们研究古代书史以及当代书史,并非为了研究而研究,也不仅是把它当成一种“学问”看待,而是为了通过大量的史料从中找到规律性的东西,以促进我们当代书法的发展。我们这里不能不抱着深深的感激之情对祝嘉先生能于数十年前出版《书学史》一书说声谢谢,可以说这是第一部系统地介绍中国3000年书法的重要著作,但我们也不得不遗憾地指出,这部名为“史”的著作,只不过是一部古代资料汇编,它缺乏对各时期书法思想及其规律性的论述,缺乏史的观念和对历史发展及其动力的终极关怀,这对于已经拥有丰富史学知识的今天读者来讲,已深感不能满足,他们要求在史著中提供更丰厚的文化内蕴和更广泛的信息量。     从中国数十年研究历史所走过的曲折道路来看,目前人们普遍接受的方法是,“研究需要指导思想,需要理论武器,是为了更深刻、更科学地说明历史,阐明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8】因为,“研究历史,如果只知道一件一件的事实,只看见历史上一个一个的现象,而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那就会在令人眼花缭乱、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无所适从;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就事论事。”【9】这种观点显然比仅排列资料作为述史的方式要深刻得多。     然而以上两种观念都有其严重的缺憾。具有世界影响的美国艺术史论家阿诺德•豪塞尔(原匈牙利人),曾在他那本奠定了其地位的著名著作《艺术史的哲学》【10】一书中指出:传统的艺术史研究,往往从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来演绎艺术的发展过程,要不就是单纯地将艺术家和艺术作品按时间次序做前后罗列,不是把艺术做哲学的附庸,便是使艺术成为一堆缺乏内在联系的材料。     豪塞尔为艺术史的研究首先从以上两个方面廓清了道路,即反对被动地纯材料罗列观与用一种先验的所谓“指导思想”去选择附合其思想的材料,然后“创造历史”。笔者在撰写《当代书法史论纲》及正在撰写的《当代书法史论》一书中有意避开了这两种治史方式。     任何艺术史都不是靠堆集材料并对之作一定的评论而起步和完成的。因为所有的材料都是在当时已经用某种观念加以整理和选择过,它们都并非“纯客观”地存在。即使书法作品,也会因评论者的角度不同而结果大相径庭。况且,并非所有的材料都可进入史著,如上述《年鉴》,两年中集原始材料160万字,当代40多年该会搜集数千万字,其中当不乏如梁启超所引国外一史学家所言,隔壁家的小猫死了,也是事实,但与整个社会进程无丝毫关系。一如有些人专做小题目,就像梁启超早已批评过的:“一般学者为成小小名誉方便起见”,去“作小的考证和钩沉、辑佚。考古,就是避难就易,想侥幸成名,我认为(这是)病的形态。”【11】这种状况在中国已有几百年的历史,缺乏对史的全方位的研究,缺乏客观把握,掌握不住被称之为“历史之魂”的本质,这也是当代始终未能做出如以往大史学家所写出“大部的整个历史”【12】的原因之一。     所以,我们现在写当代书史,先要变革我们以往关于“史”的思维模式,而首要的一步,则是先走出以下误区:其一,传统书学误区,主要表现为:(1)单纯学术价值取向,“研究仅停留在传记、注释、考据的水平,没有进入反思、思辨的书史研究境界”。(2)平庸肤浅的思维方式,“即面对丰富深沉的书史,思维的触角不是登堂入室,去揭示书法本体、书家本体、文化环境客体的发展规律、特点、趋势以及对未来的预言,而是流于肤表,如对某位书家、某个笔画进行纠缠,没有进入基本学术层次,缺乏基本艺术理论,更谈不上艺术及哲学的境界。”【13】其二,单一僵化的研究模式。“书史研究面对纷繁复杂的书法现象,思维触角不是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思辨求索,以求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时间与空间的统一上把握书学史,而是按照单一轨道直线推进”,从而陷入“简单化、教条化、绝对化的沼泽中”。【14】     如何着手去进行当代书法史的写作?     面对浩如烟海的史料,必须首先对艺术及其历史作哲学上的思考。我认为,豪塞尔以下观念可作为我们打开当代书法艺术史写作的一把钥匙:     历史中的一切统统都是个人的成就;而个人总会发现他们是处于某种确定时间和地点的境况之中的;他们的行为举止是他们天赋才能和所处境况两者共同的结果。【15】  这个充满关于艺术历史事件辩证法的学说,使我们首先可避免以下两种弊病:一是把艺术史视为世界精神或某种观念的显现,二是把艺术史视为纯粹个人的意志和活动的产物。     这样,我们就会将视点着重转向社会学和心理学,并将视野扩大到哲学、美学、政治、经济、教育、民俗等多种影响书法艺术及艺术家创作的因素上来。书法艺术家的创造,固然是个体行为,但其本人是所处社会环境的产物,他创造着艺术,又被社会大环境的艺术所创造。社会所显示的力量,又必须通过个体心理、生理及其所从事的所有活动产生效果。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完全独立存在的社会,也没有离开个人的艺术。尤其是中国的书法艺术,这一民族瑰宝在政治权威至上的中国,其命运从来没有独立过,它的低谷和高潮,都紧紧地与整个社会和社会中的人的心理变化紧密相连。写当代书法史,不涉及社会,不涉及其时人的心理,是无法揭示出其兴衰过程及其本质的。     有了“大文化”背景这个前提,面对浩瀚资料,我们就有了依据,可首先从中删除如“隔壁家小猫死了”式的东西,保留下那些在这段历史中能起到哪怕是些微推动书法发展作用的材料,从而去建构我们的论著骨架,即写作纲要。     在写作中,应有明确的价值追求。价值,是衡量一部史著分量的重要标准,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美价值。在我们所见过的史学论著中,不少是形式枯燥,描述模式化,或靠史料堆砌,或缺乏热情,使人们不忍卒读。作为书法艺术史,其结构、行文应充满理智与激情,在严谨的思辨中给人以整体美的感受。对此,梁启超早就有所感触,他在评“无一字无来历”的做史法时,认为其虽为严谨,“但亦有其短处,在太呆板”。他提出,做史应“将前人记载,联络熔铸,套入自己的话里”。“引用古书时,尽可依做文的顺序,任意连串,做成活泼飞动的文章。”【16】他提出了做史的美学要求:要讲文采,最重要的是简洁与飞动。司马光之《资治通鉴》,对历史事件,剖析精微,鞭辟入里;洞察因果,脉络清晰;评论人物,褒贬得当,令人百读不厌。而毕沅《续资治通鉴》则读来索味。从中可悟文章审美之高下。     (二)思想价值。即思想力,要有宏观把握历史发展的能力,有对其时代书法本体、书家主体、社会环境三者互为影响、互为制约、互为激发的表现及本质的透视能力。没有思想力的史著也将失去其学术价值。     (三)社会价值。任何历史治史,无不是其时代思想的反映,故“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过去的一切之所以存在,有价值,是因为它们(已被过滤过的历史)还能与我们今天的人们对话、接轨。尤其是刚刚离我们而去数十年的当代书史,我们更应对其进行反思,从中总结出经验、教训,以利今后书法艺术的健康发展。如果忽视了这点,那么我们的著作便失去了现实的及历史的社会意义和价值。     我们应在撰写当代书法史中,从黑格尔《历史哲学》一书所论述的第一个白描层次,即回答过去“是什么”,进入到第二个反思层次,回答现在“为什么”,并要上升到第三个哲学层次,应能回答将来“干什么”和“怎么干”。
                         四
     在撰写《当代书法史论纲》时,笔者深有感触的一个难题是“主体性与实证性矛盾的统一”,这是一个争论了多年而时下并未很好地解决了的问题。     在史学中谈“主体性”,包括书法理论界的史学界多年视之为禁区,甚至当还不了解其理论深度和价值时,便惟恐沾上了“唯心”的边而敬而远之,甚至有些文章对之进行批判。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1)受实证、考据传统影响,认为治史对任何问题都要“拿出十个证据来”是惟一正确的方法,故要排除一切主观因素;(2)将书史的客观性与史学主体性对立。所以,在一些人看来,一篇论文或一部专著的学术价值,惟一在于提供史料多少,而“理论素养”和“历史观念更新”则在史学中被忽视,甚至遭到抨击。     实证,强调恢复历史本来面目,通过对史料的搜集、辨伪、考证展示历史,本无可厚非,且对考察许多书史现象的真伪、前因后果方面做出了不少成绩。但仅靠实证,解决不了史学中的主体性,解决不了史学家与史实的矛盾,难以了解历史的整体面貌、揭示其发展规律,也很难写出真正大手笔的史学论著。对此,胡适早有所发现,提出:“史学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科学的,重在史料的搜集与整理;一方面是艺术的,重在史实的叙述与解释。”【17】他在强调了“拿证据来”的同时,又强调了在对历史的评述中将依靠的是史实主体意识,而人们,往往强调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     梁启超对此有着精到的阐述:     史学之客体,则过去、现在之事实是也;其主体,则作史、读史者心识中所怀之哲理是也。有客观而无主观,则其史有魄无魂。谓之是善为史者,必研究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其公理公例之所在,于是有所谓历史哲学者出焉。历史与历史哲学虽殊科,要之,苟无哲学之理想者,必不能为良史也。【18】 他这里论及史学主体性,也论及治史之目的,一部“良史”,没有“哲学之理想者”,“由客观而无主观”,是不可想像的,也只能是“有魄无魂”的。史学的主体与历史主体不同,后者是指社会关系中的人,而前者是作史、读史者所怀之哲理。我国著名历史学家白寿彝曾说:“史学就其内容而言是客观的,就其表达而言是主观的;史书的首要要求是如实,是符合客观历史,而要达到这个要求的条件却在于史学家的主观,在于史学家的治史能力的性质和限度。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史学本身就是在这种矛盾不断展开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19】此确为真识史者高论也!     史学的主体性,包含着史学家的识见之高下,从而决定着对“客观历史”对象化的深度。我们之所以将历史的“客观性”加上引号,即说明所谓历史,从来没有一部是“纯客观”的,当人们在记录那些最“原始”的素材时,已经蕴含了记述者的主体性选择和价值判断,包括作者的审美情趣、政治立场、哲学观点、知识结构、心理素质等。就以最近几年出现的“现代派书法”为例,不同艺术观点、不同理论素养和不同审美情趣的人,对之会做出截然不同的评价,赞同者写当代书史,会将其列入专章专节论述;而反对者,则会简单一笔带过,甚至作为抨击对象而对其作品(客观素材)亦不予收入,当然,更不会从整个艺术发展史的角度对其做任何“客观”的评价。     实证主义史学因其局限性,已在西方受到挑战,但它与中国清代以来的考据学相结合后却成为从本世纪20年代以来的治史之主流。由于50年代初以来对胡适的批判,即批判他以史证史学的史料学代替了真正的历史科学,致使长时期内对实证积极的一面及其局限性都未能做出令人信服的界说。我们没有指出它缺乏主体性的弊病,而从另外一个角度—只强调经济基础的单一思维,从而将实证的成就与主体性一并进行了批判。我们的史书(包括部分书法史),被描述得干巴巴的,既未拿出大量史料,也未有生动的富有情感的主体性描述,剩下的只是所有经过挑选的史料都依附于一个先验的、被早已规定好了的“规律”性之中,乏味、单调,不能令人信服,闹出了令人含泪的笑话。     当代西方史学发展趋势是,“把史学的立足从客位上转移到主位上来。”【20】当然,我们的史学不能跟着国外转,我们必须建立起自己的史学体系,但国外关于史学研究中一些极有价值的观点还是应当吸收的。我们不访摘引两段:     对历史学来说,所要发现的对象并不是单纯的事件,而是其中所表现的思想。      历史学家贯穿他工作过程之中的,一直都是选择、构造和批评,只有这样做他才能维护他的思想在一个科学的确实进程的基础上。【21】     历史是由活着的人和为了活着的人而重建的死者的生活。【22】 这些,都将帮助我们加强史学主体性,从而为开辟出一种研究新路提供理论根据。     当然,强调主体性,并不因此否认实证,更不能否认人类对历史认识的可能性,尽管这种认识永远与“现实”(经过实证了的“现实”)只能并行前进,而不可能相交叉,但决不能由此为任意解释历史的非科学态度提供任何空子和理论根据。由此,导致了我们必须对治史者提出更高的要求。章学诚在其《文史通义》中所列的“史德、史学、史才、史识”史家必备的四大要素中,【23】我以为“史德”甚为重要,尤其对于当代人治当代书史,史德乃决定其所论是否有价值的关键所在。     若治史者对于有地位的书家艺术上的高下不敢直评其优劣,而仅一味吹喇叭,那么作者在人们心中的地位会降低许多。     又如,20世纪50至70年代中国书法艺术走向低谷的社会因素,是不能回避的,否则便无丝毫学术价值,但指明这一点要涉及当时的意识形态、上层政策、个别人物等,能否做到“不虚美、不隐恶”、“直书其事”,是考验史家史德的试金石。又如对“文革”的评述,书法与雕塑的复兴恰恰是在那一场革文化命的浩劫中开始的,其中原因极为复杂,更不能回避,这仍然首先要考验作者的史德。接下去便是“史识”,能否在这场风云变幻的大风暴中抓住最本质的东西,能否揭示出书法与政治、与广大人民的心理状态、与社会环境的真实的关系,则需要书家这个“主体”的思想力及其胆略。又如,在近10年书法热潮中,能否梳理出头绪,从艺术理论上予以学术界定,则是对“主体”“史才”即治史基本功的考验。当然,这一切须建立在“史学”之上,即对治史者要求有广博的历史知识和学问,其中包括各种社会科学、文艺学及自然科学的知识,有如此底功,才可能上升到对史的触类旁通、综合分析阶段,才有可能做出“大部的整个历史”。综上所述,“主体性”在治史中将是一个绝不能忽视的重要因素。其实,作为方法论,纯实证评论者,也是极其顽强地从一个角度突出自己的“主体性”。研究方法可以多样化,近十多年西方艺术史的研究已从分析转向综合,【24】我们对书法史尤其对当代书法史的研究,也不能停留在一个角度、一种方法之上,社会学、图版学、风格学、考据学等学科已能综合地进入我们书法史的研究之中。我们希冀如《史记》之宏阔、《汉书》之简洁、《通鉴》之文采、《剑桥艺术史》之综合、《美的历程》之深邃的一部“当代书法史”早日问世,不过,那对作者“主体”及“主体性”的准确介入,将是一次全面的、严格的考验。
【1】祝嘉:《书法史》,上海教育书店,1947年版。1987年9
月北京中国书店重印。
【2】钟明善:《中国书法史》,河北美术出版社,1991年6月版。
【3】萧元:《书法美学史》,湖南美术出版社,1991年6月版。
【4】如1994年5月,由安徽美术出版社、中国青年书法理论家协会联合在黄山召开的“近现代书法史学术讨论会”,即收到论文100余篇,正式人选40篇左右。
【5】如1992年由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现代艺术史》,其上下限为1979-1989年。由河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日本现代书法史》,上下限为20世纪中叶至90年代。
【6】张潜超主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90年版。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659页。
【8】《中国现代史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版,第26页。
【9】同上。
【10】阿诺德• 豪赛尔:《艺术史的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11】梁启超:《广中国历史研究法》,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
【12】同上。
【13】王为国:《书法史学改革的思路》,手稿。
【14】同上。
【15】阿诺德• 豪赛尔:《艺术史的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见“前言”
【16】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商务印书馆,1930年4月初版。
【17】《胡适日记》,1921年8月13日,中华书局,1985年版。
【18】梁启超:《学史之界说》,1902年3月10日《新民从报》第3号。
【19】《史学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7月第1版,第9页。
【20】K•波普尔:《历史的观念》,何林、赵平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何兆武序,第35页。
【21】科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43、268页。
【22】雷蒙•阿隆语:《现代西方史学流派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95页。
【23】《文史英华——史论卷》,湖南出版社,1993年12月版,第297页。
【24】参看《剑桥艺术史》,中国青年出版社,1990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