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释怀,意不在酒
——谈酒与书法
 曾翔
 
      在中国书法的历史长河中,酒对书法的创造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王羲之酒酣之时创造了《兰亭》,醒后观之兴叹:“此神助耳,何吾能力致”,简直不敢想象这旷世经典之作竟出自个人之手,“更书数十本,终不能及之”。师宜官嗜酒如命,演绎了“顾观者以酬酒直,计钱足而灭之”的题壁传说;颠张醉素凭借酒兴创造了唐代草书变幻莫测的大草神话,书史上关于醉酒的创作不胜枚举,许多书法杰作也借酒而被创造。不独书法如此,其它的艺术门类亦如是,道子醉后方动笔,李白斗酒诗百篇,苏轼得酒芒角出,板桥只恨酒来迟……文人墨客对于酒的青睐在于酒对精神自由的极大解放,凭借酒的力量冲破礼法的制约和规则的束缚,以达到本真、忘我的状态。
 
      汉字历经数千年的发展传承,形成了固有的点画特征、结构规律和章法组合方式。汉字这些固有的特征和法则在日常应用中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和熟知。作为以汉字书写为表现对象的书法艺术而言,汉字于实用过程中所形成的固定特征和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书法创作中对于汉字造型的处理,容易在汉字常规特征的基础上产生思维定势和惰性,因为因循汉字的固有特征不必过多地思考,更为轻松易得,这样的结果就是书法中有意味的形式大大降低,艺术表现力大大削弱,走向因循和重复,从而丧失艺术鲜活的生命力。而对于书法艺术创作而言,重复和程式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为了摆脱汉字既定特征、书写习惯和固定思维的束缚,醉酒无疑是一种理想的状态,酒醉时失去了理性的控制,人们潜在的、本真的、积藏的性格与情感,得到自然的流露,使人们的精神获得极大的解放,清醒时所畏惧的礼法、恪守的规矩、惶恐的顾虑被统统的抛之脑后,所以张旭才有了“脱帽露顶王公前”的可能。酒精的作用使生命的激情得到燃烧,激发创作热情。酩酊的状态是生命中最酣畅、最亢奋、最具创造力的状态,所以书法创作中书家都喜欢借助酒的力量以达到创作的巅峰,怀素上人“醉来信手两三行,醒后却书书不得”的情境便是佐证。情性的高亢激昂和灵感的即兴迸发正是艺术创造最需要的,是艺术的生命与神魄所在,这也许就是酒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