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伪书法”离远一点

白锐
        时下,文艺界普遍呈现出一种蓬勃繁荣的发展态势。在肯定其积极发展的同时,我们仍需保持冷静,清醒地分辨在艺术繁荣的背后是否存有“伪艺术”的假象。
 
        后现代理论家让•波德里亚,针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的社会状况,提出了“消费社会”和消费主义的观念,揭示了消费社会的文学艺术是消费者的符号化和欲望化的“符码”。这种美学观念的出现彻底颠覆了康德无功利美学的理念,给实用主义美学理想穿上了合法化的外衣。反思当下文艺环境,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自然而然会带来商品化、物质化、世俗化、金钱化的商业欲望主义的迅速蔓延,这种思潮很容易渗入到文学和艺术领域。物欲的过度泛滥,很容易成为“伪艺术”滋生的温床。借用马泰•卡林内斯库的观点,艺术不再需要去发挥它们难于把握的审美功能,而是作为社会地位的标志被人们创造、购买和消费,变成一种“摆阔性休闲”和“摆阔性消费”。如果说“摆阔性休闲”和“摆阔性消费”是“伪艺术”的客观条件,那么一些人的成名成家欲望的迸发则是生成“伪艺术”的主观因素。
 
        “摆阔性休闲”和“摆阔性消费”目的很明确,即“摆阔”。“摆阔”扩大了艺术的市场,同时混淆了艺术的标准,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过程演变成了对媚俗艺术和伪艺术的商业化生产的过程。这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从事艺术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官员名人投身艺海,混乱了艺术与非艺术的边界。以书法为例,有些人根本不懂书法,以为拿起毛笔,便能写出书法作品。这些人远离古法,下笔无由,任笔为体,故弄玄虚,实则“野狐禅”也。为掩盖书法功力的缺失,他们绞尽脑汁用奇特的方法,把书法当成杂耍,深深地亵渎和侮辱传统书法艺术的本质,混乱书法审美的视听,极大地误导了接受者对书法艺术应有的审美态度。一些名利兼备的成功人士,渴望成为“书法家”,他们试图模仿文人雅士的生活方式,包括消费美的方式,他们对书法的“热爱”,大多缘于社会地位的追求和社会身份的象征。同时,有些盲目的收藏商也在“伪艺术”的生产链中“推波助澜”,在“作品—艺术家—世界—欣赏者”的四要素中,充当了“很好”的接受者。他们以收藏某某官员、某某名人的艺术品为荣,这同样是一种“摆阔性心理”在作祟。
 
        另一方面,新媒体对“伪艺术”的介入,使人们的审美意识产生了深刻的嬗变。麦克卢汉指出,不同的媒介对不同的感官起作用,书面媒介影响视觉,使人的感知成线状结构;视听媒介影响触觉,使人的感知成三维结构;而电子媒介作为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的延伸,把人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机体。这说明媒介的导向,不仅作用于人们的生存方式,也对人们审美情趣、审美标准、审美效果起着关键的作用。当今社会,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为艺术的学习、传播、交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然而“伪艺术”家们并不安于媒体带来的便利功能,而是利用报纸、杂志、网络阵地,连篇累牍地向世人传达一种错误的信息——宣传自己并不入道的作品,宣传自己并没有弄明白的艺术主张。这样一来二去的报道,便产生了一批“著名”的艺术家。这些“伪大师”常常口若悬河以假大空的理论蒙骗大众,让假恶俗的江湖风气流行,使真善美的艺术境界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如果 “伪艺术家”不断壮大,艺术将面临畸形的危险。所谓畸形,主要是没有、也不准备建立艺术与伪艺术的标准;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滥竽充数,鱼目混珠。于是那些拉着弘扬艺术大旗,却做着远离艺术本体的事情,错误引导大众审美理念的“大师”们,就在“名利”与“金钱”的链条循环中,声名鹊起,鼓了腰包。
 
        仍然以书法为例,因为长期以来“书法”与“写字”的边界模糊,“伪书法”容易滋生。很多人以为只要拿起毛笔书写,就是书法,似乎成为“书法家”并不需要太高的技术门槛。这种观点极大降低了书法的技术和文化含量,严重破坏了书法之为书法的审美价值。一位书法家曾说,“人们常常把写字的人当做书法家,把书法家当成不会写字的人”,看似戏言,却非常深刻地道出了当下书法标准的阙如以及书法审美遭到“异化”的现状。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言论:“这个字我认识,写得好。这个字,我不认识,就写得不好”,或者“这个字写得横平竖直、有劲、漂亮,我喜欢”。可见人们往往把是否可以认知作为衡量书法好坏的标准。于是所谓的“雅俗共赏”的书风争相传阅、混淆视听,而真正具有艺术价值的书法风格却被视为异端、无人喝彩。因此在书法审美观照缺失的当下,“伪书法”尤其值得警醒。
 
        书法艺术是自我情感的表现,是“有意味的形式”,是天才的想象力和独创性的展现。在为书法艺术蓬勃发展助威之时,我们更应反思如何把书法艺术更加纯粹,让“伪书法”离远一点,正本清源,还书法界一方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