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热”的一点美学反思

——兼谈沈鹏先生对“书法热”的思考
白  锐
 
        坚守书法本体地位,加强书法艺术的本质追求,是沈鹏先生多年来始终关注的问题。近一段时期,认真拜读沈鹏先生早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撰写的一系列思考“书法热”的文章,由衷钦佩先生的前瞻性和洞察力。先生曾言,“不能满足于表面上的轰轰烈烈,我们的目的是要提高‘书法热’的历史效应,创造一个书法艺术真正繁荣的局面”(沈鹏《当代书法发展的势态》,《沈鹏书画谈》P18页,人民美术出版社,1997年)。显然,先生殷切希望的是“书法艺术真正繁荣的局面”,不是表面上的轰轰烈烈,如此真知卓见对当下的书坛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繁荣和发展书法艺术是长期而曲折的系统工程,需要世世代代书法人的不懈努力,其中不乏不同时期的一个个高潮。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书法事业发展变化的成就是可喜的,也有目共睹的。然而,就“书法热”来说,在肯定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似乎也应当反思其负面影响。从某一角度看,“书法热”是由人人都想当书法家的欲望膨胀而骤然产生的。人的本能欲望一旦被有目标的欲望所唤醒或激发,人的思维便呈开放、自由状态,人的一切才能、想象、情感,包括生命意志在内均被充分调动起来,任何创造性都将成为可能。因此,“书法热”具有沈先生所说的两重性——“真正繁荣的局面”和“表面上的轰轰烈烈”。之所以要深刻理解沈先生的这一重要思想,就是要趋利避害,最大限量的发挥“书法热”的积极效应。
 
        当代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后现代理论家让•波德利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针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状况提出了“消费社会”和消费主义的观念,揭示了消费社会的文学艺术是消费者的符号化和欲望化的“符码”,“欲望美学”由此诞生。它的出现彻底颠覆了康德无功利美学,而给实用主义美学理想穿上了合法化的外衣,直接导致了日常生活审美化和文学艺术的欲望化。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市场经济迅猛发展,自然而然地带来了商品化、物质化、世俗化、金钱化的商业欲望主义的迅速蔓延。“欲望美学”的思潮快速渗入到文学和艺术的领域。借用马泰•卡林内斯库在《现代性的五副面孔》中论述,艺术不再需要去发挥它们难于把握的审美功能,而是作为社会地位的标志被人们创造、购买和消费。托尔斯坦•凡伯伦在《有闲阶级论》中说,所有文化不过是一种攻击性炫耀的结果,这种进攻性炫耀表现于一种“摆阔性休闲”和“摆阔性消费”(转引自《现代性的五副面孔》P224页,商务印书馆,2002年)。“摆阔性休闲”和“摆阔性消费”的目的很明确,即“摆阔”。“摆阔”扩大了艺术品的市场,同时也混淆了艺术品标准。即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过程演变成了对媚俗艺术和伪艺术的商业化生产的过程。不难看出,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一直绵延至今的“书法热”现象与“欲望美学”有着直接的联系。“摆阔性休闲”和“摆阔性消费”是书法热的客观条件,而一些人的成名成家欲望迸发则是“书法热”的主观因素。
 
        结合沈鹏先生的论述,笔者以为,书法艺术是自我情感的表现,具有生命特征。康德认为,艺术纯粹是作家艺术家们的天才创造物。他强调艺术创作中,天才的想象力与独创性,可以使艺术达到美的境界。这里引用康德的艺术观,并不是忽略了艺术来源于生活与自然,而是强调“书法热”与书法本体的衡量标准,也是便于对“书法热”中积极因素与负面影响的过滤。应该说,反映真正繁荣的书法现象——“书法热”是一件好事,书法史上的汉末魏晋书法热、唐宋书法热等,正是如此。赵壹《非草书》中,广大士人醉心草书,“专用为务,钻坚仰高,忘其疲劳,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月数丸墨。虽处众座,不遑谈戏展画地,以草刿壁,臂穿皮刮,指爪摧折,见鳃出血,犹不休辍”的热情,淋漓尽致。当时的草书热,对于推进书法艺术的自觉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魏晋书法热以及“新体”的出现,更是书法艺术自觉的明证。唐宋之际,皇帝热衷书学者众,文人士大夫在“尚法”、“尚意”的时代书风影响下,再次把“书法热”推向了历史的高峰。反思当下,如果我们把所谓的“书法热”,仅仅锁定在数量上,如果以写字的人越来越多,书法展览或是报刊杂志上的书法宣传多多益善为标准的话,那么,如此之热与经济现象中的泡沫经济有什么区别,不过流于表面上的形式而已。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书法热”,以书法群体的广泛性为主要特征——越来越多的人产生了成为书法家的欲望。从年龄层次来说,有青少年、中老年;从人数来看,较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飞速增长;从职业角度而言,有工人、农民、学者、商人、公务员。热爱书法、从事书法的人越来越多,无疑是让人兴奋的事情。然而,问题的症结在于,不同的“欲望”驱使着不同的书法群体。这里所说的不同的书法群体,不是书法风格的异同,而是书法与非书法的本质差别。某种程度上,这样的“欲望”与制造“金钱”、“名利”相联系。有些人以弘扬传统为口号,远离古法,下笔无由,任笔为体;有些根本不懂书法,却故弄玄虚,“野狐禅”也;有些投机取巧,没有功底,以为拿起毛笔写字,便成了书法大师。这类人利用普通大众对书法审美的匮乏,把书法当作渔猎名利的手段和捷径,或组织和参与各类书法活动,提升自己的社会影响力;或精于市场运作,获得丰厚的经济收益;更有名利双收者,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他们对书法浅尝辄止,对书法的“热爱”,完全是受到追求地位和财富的心理欲望的驱使。也不乏有一些名利兼备的人,把自己妆扮成“书法家”,竭力模仿着文人雅士的生活方式,包括消费美的方式。他们喜欢书法,“主要是作为社会地位的标志被创造和购买的,不需要去发挥它们难于把握的审美功能”( 《现代性的五副面孔》P224页,商务印书馆,2002年)。此类文化现象基本可以还原为现代伪文化的欺骗策略,说明“当前商品经济、人际关系相联系的功利主义又在滋生,影响及于审美观念、理论评价、创作趋向等众多领域,蔓延着一种浮躁情绪”(沈鹏《创造•情感•技巧》,《沈鹏书画谈》P58页,人民美术出版社,1997年)。
 
        对应“炫耀式消费”、“摆阔性休闲”和“摆阔性消费”,有盲目无知的收藏商“推波助澜”。以收藏某某文化名人的墨宝、某某展览获奖作者的作品为荣的收藏人,在“作品——艺术家——世界——欣赏者”的四要素中,充当了“很好”的接受者。 作品通过读者的阅读过程,进入连续性变化的经验视野,发生着从简单接受到批评性理解,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如果读者的接受能实现从一般性审美认识到超越性认识的转化,那么这样的接受是成功的。反之,如果接受者的水平有限,或者他们同样存有“摆阔性心理”,会对作品的质量起到负面的影响。因为当作品进入市场后,艺术家“首先要想的是如何打动和取悦那些将要购买他作品的均等消费者”( 《现代性的五副面孔》P268页,商务印书馆,2002年)。因为接受者的兴趣和欲望的千差万别,驱使艺术家采取一种“折中主义”的风格。换言之,就是大众可以接受的漂亮的,好看的字,而真正有艺术趣味,与实用书写距离较远的作品,则受到了冷落。因此我们也不难理解,展览中“千人一面”现象的由来。当我们在肯定展览对书家的创作水平的提升,对社会更深入的了解书法,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的同时,不禁产生种种忧思。对此,沈先生早有洞见,他指出,各种展览过于频繁,难以与“深入开展的创作活动、学术活动结合起来”(沈鹏《“书法热”的反思》,《沈鹏书画谈》P20页,人民美术出版社,1997年)。“我们应看到书界还存在一些浮躁现象。这个浮躁既表现在创作上,也表现在理论上。表现在创作上,即是时风的流行……在理论上,有些文章认真的分析研究少,讲成绩夸大其词以至哗众取宠”(沈鹏《书法界的窗口》,《沈鹏书画谈》P167页,人民美术出版社,1997年)。
 
        “书法家欲望”的实现走向两个极端,一个醉心“艺术价值”的提高。另一个则是在媒体作用上花功夫。新媒体对书法的介入,人们的审美意识产生了深刻的嬗变。麦克卢汉在其《理解媒介》中说,,不同的媒介对不同的感官起作用,书面媒介影响视觉,使人的感知成线状结构;视听媒介影响触觉,使人的感知成三维结构;而电子媒介作为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的延伸,把人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机体。这些说明媒介的导向,不仅作用于人们的生存方式,也对人们审美情趣、审美标准、审美效果起着关键作用。众所周知,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为书法的学习、传播、交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当代传媒技术的进步,让“唐代钩摹”、“宋代刻帖”、“近代珂罗印刷、影印技术”汗颜,在机器复制的时代,古代艺术品的神秘面纱终被揭开,正所谓“旧时王谢善法帖,飞入寻常百姓家”。当代书家可以借助网络等新媒体实现古今对话、异域对话和跨文化对话。但在媒体作用上花功夫的人,不安于媒体带来的便利功能,而是利用报纸、杂志、网络这个阵地,连篇累牍的向世人传达一种错误的信息——宣传自己并不入道的作品,宣传自己并没有弄明白的书法主张。这样一来二去的报导,便产生了一批“著名”的书法家、书法理论家。于是那些所谓的艺术便在“名利”与“金钱”的链条中不断循环,不仅获得利益,而且用获得的利益反衬其书法实力。更有甚者,媒体上的那些“江湖书家”、“著名大师”, 为掩盖书法功力的缺失,绞尽脑汁用奇特的方法,在博得掌声与喝彩之时,深深地亵渎和侮辱了传统书法艺术的本质。这些现象不仅伤害了真正的艺术家,也亵渎了艺术本身。
 
        信息的误导,让书法艺术的发展表现为质量上的泡沫与伪装,正如沈先生批评的那样,一些书家“醉心于观念更新,对于传统、基础功夫抱有轻率的甚至不屑一顾的神气”、“缺少基本训练,或者审美趣味不高,对书法的基本特征没有正确把握”(沈鹏《当代书法发展的势态》),缺乏“技”的积累,更没有“道”的高度。这种“急功近利在书法创作中的表现,往往是随流而不追源,舍本而逐其末。没有深入理解底蕴,用表面上的模拟掩盖内在空虚,有刺激性而乏耐看性,为现代感而放弃对传统的深入钻研,常常成为致命的弱点。”(沈鹏《九旬老人的追求》,《沈鹏书画谈》P148页,人民美术出版社,1997年)“伪书法”与 “伪学者”的结合,是书法畸形发展的必然结果。所谓畸形发展,主要是没有,也不准备建立书法与非书法、书法与伪书法的标准,表面上轰轰烈烈,实际上滥竽充数,鱼目混珠。一部分人拉着弘扬传统书法文化的大旗,却做着远离书法本体的事情,错误引导了大众的书法审美,极大损坏了书法在社会中应有的地位和价值,影响了受众心理的合理认知和正确定位。
 
        如果说“欲望美学”是“书法热”现象的直接诱因,那么脱离书法艺术的本质,混淆“书法”与“非书法”的界限,便是产生这一现象的本质原因。长期以来,“书法”与“写字”的区别模糊,很多人以为放下批文的钢笔,拿起写字的毛笔,不需要什么艺术规律, 更不需要什么技法门槛,就是书法,就是“书法家”。不仅如此,一旦他们提起毛笔写字,写字的话语权就把握在他们手里,由他们以媒介为载体昭示天下,什么是书法,什么是好书法。他们凭着写钢笔的感觉,以习惯的行政手段,不断的、强有力的规范着书法的发展,极大降低了书法的技术和文化含量,也严重地破坏了书法之为书法的审美价值。记得一位书家曾经向世人哀叹:当今“人们常常把写字的人当作书法家,把书法家当成不会写字的人”。这非常深刻地道出了书法标准的阙如,书法俨然遭到“异化”的侵蚀。在书法圈之外的接受群体中,往往把是否可识可读作为衡量书法好坏的标准,“这个字我认识,写得好。这个字,我不认识,就写得不好”,或者“这个字写得横平竖直、有劲、漂亮,这才是群众喜闻乐见、雅俗共赏的书法艺术”。书法圈之内,“国际大师”随处可见,一些“伪传统”、“伪创新”的风气盛行,高唱“雅俗共赏”的陈词,高举艺术为大多数服务的铁杆大旗,津津乐道、混淆视听。如若谁敢提出疑义,铁杆大旗就变成了铁的大棒。真正具有艺术价值的风格却被视为异端、胡涂乱抹。我们究竟该如何认识书法?
 
        首先,“书法之为书法毕竟以汉字为依归,如果离开文字谈创造,那就脱离了书法的范畴。”(沈鹏《当代书法发展势态》)。书法艺术不管如何创新,都要以中国汉字为基础,这是根本,也是底线。那些脱离汉字基础的创作,是其他种类的艺术创作,但不再是书法创作。那些能把字写好的人,停留在实用审美阶段,并未进入艺术的殿堂。书法脱离实用之后,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艺术门类,而且是全世界都敬仰的艺术奇葩。书法的笔墨层面,包含笔法、结构、墨法和章法,并使其寓于大小、长短、快慢、粗细、节奏等丰富的美学变化。普通大众工整、漂亮、有劲的习惯性审美,与书法艺术追求变化、讲究格调的审美要求存在相当长的距离。如果依然使用实用的眼光,而不是纯粹艺术性的眼光看问题,是读不出书法之美的,所以它不是个简单的雅俗共赏问题。书法关乎心灵,是书家情感的表达。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具有不可重复性,不可复制性,既是时间的艺术,又是空间的艺术。写字与书法是不同的!“文以载道”,写字传授知识、教化人品、宣扬理念,而书法绝对不是写字,她是“达其情性,形其哀乐”,是表达作者个性的符号。所以,要打破人们长期以来对汉字实用审美习惯的观照,让书法家的情感融入线条、章法和墨色中来,真正提高“书法创造中的‘情’‘ 意’的浓度与深度,而不是游离于文字之外的附加物或者点缀品”,“净化书法中的“趣”的纯度,而不流于简单庸俗”(沈鹏《当代书法发展的势态》)。书法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蕴含。陆游曰:“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书法不仅仅是技艺的表达和展示,更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信息和命脉。它一方面需要文学、历史、哲学等传统文化的基础,一方面需要艺术理论、美学思想作为思想支持,同时借鉴姊妹艺术与外来艺术,它是一种综合学养的表达。所谓“学书尤贵多读书,读书多则下笔自雅。故自古来学问家虽不善书,而其书有书卷气。故书以气味为第一,不然但成手技,不足贵矣。”(李瑞清《玉梅花庵书断》)因此,我们说书法≠写字,要给予书法艺术应有的尊重和敬畏,做书法家是有难度的!我们应该“正确对待书法的价值取向而不是从一种狭窄的为某服务的功利目的转入另一种纯粹世俗的功利目的”(沈鹏《当代书法发展的势态》),让书法的艺术性焕发出应有的生机和魅力。
 
        今天,当我们再来反思沈鹏先生多年前的箴言,“衡量书法事业的得失,最终还要看当代书法所达到的实际水平,不但要看热度,更要看高度,不但要看广度,更要看深度”(沈鹏《创造•情感•技巧》)时,对先生高瞻远瞩式的思考充满了无限景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