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精神•个性发展•书法创作

白  锐
 
        沈鹏先生作为当代中国书法事业的领路人,几十年来坚持不懈地对书法艺术积极追求与探索、对书法美学认真研究与思考、对书法教学善于实践与总结,形成了书法创作、理论、教学三位一体的思想体系。我作为国家画院沈鹏书法工作室的一名学员,有幸成为沈先生的学生,多次聆听沈先生授课,每每回味,如坐春风,受益良多。近一段时间,认真拜读沈先生的新著《沈鹏书画续谈》,深深地为沈先生的书学思想而折服。在沈先生巨大的书学思想宝库中,我想谈谈对书法创作中的原创精神和个性发展的些许不成熟的拙见,请沈老师指正,请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批评。
 
        何为原创?要明晰这个问题,我们应首先关注与原创精神看似相对,而又密不可分的“传统”。换言之,弘扬原创,首先要做到尊重传统。美国社会学家爱德华指出,传统就是世代相传的、被人类赋予价值与意义的事物或行为方式,包括物质和精神两种载体的表现形式,是一种对社会行为具有规范作用和道德感召力的文化力量,同时也是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性思维的积淀。面对传统,继承与创新,几乎是每一个艺术门类的共同态度。我们既要享受传统中的丰厚遗产,又要解除传统中留存的禁锢,也就是必须在内心中保持必要的开拓精神。因为传统其生来并非仅仅供人顶礼膜拜,它是一种源泉,让人汲取,更启发人们去不断超越和创新。作为与中国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的中国书法艺术,继承传统是一种亘古不变的追求。然而,书法史是不断创新的历史,根据书法史的阶段不同,分别是书体和风格的创新史。书法风格,是指一种相对稳定时代传统和个人传统。试想王羲之、颜真卿、米芾之所以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翘楚,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善于继承既有的书法传统?王羲之、颜真卿、米芾,之所以有不同的书法风格,恰恰是因于他们都具有执着的原创精神。
 
        《中庸》有言,“苟日新,日日新”;唐代大儒孔颖达亦有言:“天之为道,生生相续,新新不停”。这些思想都体现了中国哲学、中国美学在连续变易中求新、求变的追求。奴性的顺从,一贯都是艺术创作的大忌。于是,我们可以这样说,“新变”同样也是中国书法艺术的魅力所在。用沈先生的话说,就是宏扬书法艺术中的“原创”精神。那么如何宏扬原创精神?沈先生认为,要从书法传统的经脉中找到一个方面,加以发扬,变成自己的东西。也就是在整合前人传统的基础上,调动自己潜意识深处的积极因素,把我们的创造意识提到具有独立个性的高度上来创作。然而,传统的经脉很丰富,能够吸收的只是其中的某个方面。根据自己需要,有的人吸收的多,有的人吸收少,有的人吸收这一方面,有的人吸收另一个方面,天赋、个性不同,学习的重点也不同。笔者以为,沈老强调的“原创”精神,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创造,它依靠对书法传统的长期浸润和深厚积累,借助深入的艺术思考和偶发的灵感升华,而产生的新艺术理念或新的创作方式。它是在旧有与新生之间,把握书法艺术的新变。由此,这样的“原创”是充分做到了对传统的“躬身致敬”,而又具有创造性地发挥。这一观点的提出,超越了上个世纪书法论争中关于“古典”与“新古典”、“现代”与“传统”之争的藩篱,对于书学本体具有更大的指导意义,是书法学的跨越式发展。
 
        当然,“原创”的范畴是广泛的。书写的素材,可以原创。唐诗宋词、明清散文,字字珠玑、篇篇经典,但那和我们内心的真情实感,总有所“隔”。我们是不是可以加强文学修养、诗词水平,努力去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传递时代的声音?书写的内容和形式,更应宏扬原创精神。沈先生提出书法的形式即内容的论断,对我们坚守书法本体地位,坚持用艺术的标准来进行书法审美具有重要的意义。书法的形式包含笔法、字法、墨法、章法等,仅以墨法和章法为例,在当下的书法创作中,仍有很大的原创空间。古今悬隔,社会思想、时代特征、生活节奏、书写工具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在墨法和章法上进行有益探索,是宏扬原创精神的一个很好的切入点。甚至可以说,在章法的探索上,相较古人,在某些方面,我们可以“拓荒”。魏晋时期,除了题壁书法,没有高堂挂轴,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继承魏晋传统?如何在当今的创作中既追踪魏晋风韵,又实现展厅中的视觉冲击力?对于传统,必须有所取舍,更要有所作为——原创性作为。
 
        在书法创作中强调原创精神,那么一定要在最大程度上使书法家的个性得以发挥。个性,是个心理学术语。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在《人格的模式和发展》中说,“个性是个体内那些决定个人独特的行为和思想的心身系统的动态结构。”作为统一体,整体来认识,个性是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又是他自身一贯稳定保持的特点。人的个性涵盖层面很广,有内外向倾向,孤独性或乐群性,果断性或寡断性等特征。同时,人的个性受外界环境、内部心情影响,会有不同的表现,比如喜、怒、哀、乐、悲等。
 
        《文心雕龙•神思》:“人之禀才,迟速异分,文之制体,大小殊功。”这“迟速异分”的特点,表现在文艺创作活动中,即是艺术个性。它是艺术家的生命所在,是艺术创作的价值核心。明代文学家袁宏道在《叙小修诗》中,把文艺的个性化意义强调到极致,他说:“大都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其间有佳处,亦有疵处;佳处自不必言,即疵处亦多本色独造语。然予则极喜其疵处,而所谓佳者,尚不能不以粉饰蹈袭为恨”。袁宏道极喜疵处,而对佳处有憾,可见他对艺术个性推崇之至。
 
        同样,在书法创作中亦然,一如包世臣所言,“书道妙在性情,能在性质,然性情得于心而难名,性质当于目而有据”、“盖必点画寓使转之中,即性情发形质之内,望其体势,肆逸飘忽,几不复可辨识,而节节换笔,笔心皆行画中,与真书无异。”这一观点主要说明书家的性情、个性与书写的状态密切结合,对书写的点画和字迹有很大的影响。刘熙载《艺概•书概》“笔性、墨性,皆以其人之性情为本”的观点与包世臣的看法有一致处,并且把点画和字迹扩大到笔墨上。梁启超在《书法指导》一文中说得更加精辟:“美术有一种要素,就是表现个性。各种美术都可以,即如图画、雕刻、建筑,无不有个性存乎其中。但是表现得最亲切、最真实,莫如写字。前人曾说:‘言为心声,字为心画’。这两句话的确不错。放荡的人,说话放荡,写字亦放荡;拘谨的人,说话拘谨,写字亦拘谨。一点不能做作,不能勉强……因为各人个性不同,所以写出来的字,也就不同了。美术一种要素,是在发挥个性,而发挥个性最真确的,莫如写字。如果说能够表现个性,就是最高美术,那么各种美术,以写字为最高。”于是在不涉及道德判断的前提下,“书如其人”的观点足以说明书家的个性与书写状态的关系。
 
        沈先生特别强调要尊重书家的艺术个性。他指出,每个书法家都有自己不同于别人的闪光点,如何把这些闪光点放大,形成书家个人的书法特色,其前提就是尊重个性。沈先生指出的“个性”,一方面是心理学意义上的个性特征对艺术创作有所影响,另一方面,由于书家的内在天赋和后天学养不同,对于书法的理解和感悟也不尽相同,就会表现不同的艺术个性。我们要充分尊重不同书家在创作态度、创作方法和创作风格等多个方面的艺术个性,善于扬弃个性中的优点和缺点,善于对其进行理智的分析和判断,而不以个人好恶,进行单一的书法审美。这充分体现了沈先生对不同的艺术个性具有“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气度,是对“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艺术观念的又一推进。
 
        不仅如此,在先生的书学创作中,也不难看出他对于艺术个性的汲汲追求。沈先生多次提到,在书法创作时一定要大胆的写,但是,每张又都要有传统的制约,写完后都要不断研究,看看有那些缺点,与经典来比较,用自己的审美观念来审视,不断改进,突出个性。
 
        在书法创作中,原创精神与个性发展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具有原创精神的创作,必定是有个性的创作;强调个性发展的同时,必定发扬原创精神;二者只是立足点和侧重点不同。同时,原创精神、个性发展是时代的呼唤。新的时代精神,要求书法家们在书法艺术的广阔空间内,发挥想象力,突出个性,自由创造,为实现原创的艺术追求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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