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高清图集>唐代>
 
全部
 
让宪部尚书表_颜真卿让宪部尚书表_让宪部尚书表颜真卿_颜真卿_唐代
支持        键翻阅图片
列表
查看原图
全屏观看
返回
分享到
评论
让宪部尚书表 颜真卿 唐代
2013-05-08
编辑 : 雅霞
作者 : 未知
浏览次数 : 

   《颜真卿三表帖》作于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四月。其中《让宪部尚书表》为唐肃宗授颜真卿为宪部(即刑部)尚书时,颜真卿自薄自谦、表示辞让的奏章。时间早于《祭侄文稿》(758年)一年,为安史之乱爆发后17个月后。颜真卿在此表中对自己因固守平原而被擢升,表示谦让,以为此乃人臣本分。而对弃郡却抱着戴罪的心理,要求朝廷“重贬臣一官,以示天宪,使天下知有必行之法,则有必赏之令”。全文共 615字。因现存刻石多种,分居各地,未能得到书法史学界重视,原因之一就是版本大同小异,以拓传拓,以讹传讹,颇失颜书风貌,未能显现颜书风韵。不论笔法与刻工与《争座位稿》大相径庭。《书法纵横》网站2005年推出的《让宪部尚书表》残卷在很多方面出色地表现了颜真卿书法艺术特点,加之精湛的刻石艺术,高度忠实地再现了颜真卿墨迹本涵盖的信息。应列为颜真卿行书不可多得的代表作品。虽为残卷,不失为一件难得的对颜真卿书法艺术研究文献的重要补充。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猜你喜欢
看了又看
上一图集
下一图集
重新浏览
Copyright © 2012-2014 YueYaa.com 月雅书画中国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