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千字文》残卷,真迹。纸本,纵30.8厘米,横331.1厘米,已残,仅存“葬”字以下52行、243字(前缺的部分由元鲜于枢补,今也已散失)。此书迹流传有绪,曾经宋赵明诚、元鲜于枢、明方鸣谦、清卞永誉和安岐等收藏,现藏上海博物馆。
高闲书写《千字文》的用笔,观其笔迹,应是兼毫斗笔,其笔用狼毫和羊毫合制,软中有硬,书写笔画具有弹性。众所周知,在书法艺术的文房四宝中,笔摆在首位。用笔而产生笔象,求笔象而有笔法。笔法有保证文字书写规范性的一面,更多则是为了充分利用生理机制,充分发挥工具效应,创造美的笔画形象,创造丰富多彩且具表现内在精神和功力修养的点画,在以书法形式寄托人的情志意兴上,具有极大的物质潜能。“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惟笔软则奇怪生焉。” 柔软富有弹性的笔,可以把形、势表现出来,可以创造生命之力,可以有肌肤之丽。高闲书写草书,一反张旭、怀素使用长锋的传统,而是用书写楷书所用之笔,这本身就是一个创举。这样,从工具上就与他的前辈拉开了距离,书写出的效果当然别样。高闲善真书是扬其长,将用得娴熟的书写真书的笔用于书写草书时,自然就更为得心应手,运用自如了。短锋粗笔书写出的字,丰腴饱满,朝气蓬勃,具有少女俊男之美感。在高闲的手中,“这毛笔不仅是实用工具,而更重要的是它有奇妙的表现力,能用来创造反映主体心灵的艺术。而且这艺术能体现出民族文化精神,哲学——美学思想;通过书家的挥运,能充分利用矛盾的原理,以其物质性创造出具有神、气、骨、力、血、肉的活生生的书法艺术形象。”高闲书法,注重势,“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其转笔左右回顾,无使节目孤露,点画藏锋入迹,圆笔属纸,中锋行走,势尽,力收之。正如卫铄《笔阵》所言:其“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撇”如犀象之角,“竖”如万岁枯藤,“钩”如巨浪涛天,“竖钩”如白钧弩发,连续转折变化之笔如崩浪雷奔,劲弩筋节。诸如“通灵感物”,“多力丰筋者圣”之书学道理,在高闲作品中充分体现。
高闲《千文残卷》,在章法上,其疏密虚实得当,协调统一。布局纵略分明,横则不限,浑然一体。既严整又自由,纵横开合,左呼右应。特别是字与字之间的行气贯通,同时又兼顾到左右之间和整幅字的聚散及墨韵的相异,于变化中求统一,从对比中求和谐,从流动中求稳重,呈现出干湿浓淡,轻重黑白,随意曲直,变化多姿而不落俗套。章法经营取决于书家的审美趣味,体现着作品的艺术风貌。孙过庭《书谱》云:“至若数画并施,其形各异;众点齐列,为体互乖。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违而不犯,和而不同。”其具体而又概括地说明了书法形式美和章法的主要规律。高闲草书做到了“违”与“和”的统一,字与字之间既彼此违背又互不侵犯,彼此和谐又不雷同,整篇中每一行每一字都在“违”,都“其行各异,为体互乖”,但并非混乱不堪,杂乱无章。高闲草书洒脱畅快,轻松自如,这是功力深厚的自然流露。其书洒脱而有法度,畅快而不浮滑,轻松却见严谨,自如中显其个性。具体体现在用笔随意,不刻意求工,很难讲是以哪一种关系为主导,一切似乎都是信手为之。笔画中运行速度较快,挥运间以“意”为主而不在“精”。墨色层次丰富,变幻多端。决无特意安排布置之迹,自然妥帖,浑然天成,当是“无意于佳”者。从高闲草书中还可看出其性格开朗。高闲笑对人生,看破红尘,后归于佛门,当了一名笑和尚。他作为一代名士,无心仕途,而钟情于书法。对于他来讲,书法是一种生活的必需,而不是谋取功名的资本,因此,其书既无名禄之嫌,又无压抑之感,给人感觉是无比的放松与飘逸。不过,其书看似飘逸,实则庄严。高闲采用粗壮之笔法,以飘逸之韵,真书之功底,书写出厚实而不滞、随意而不浮的草书,正是他的追求之所在。高闲这稳重若泰山、飘逸似神仙之意蕴,应是书法艺术中的崇高境界,因此在中国草书史上能与“张颠狂素”并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