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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此帖本是稿本,原不是作为书法作品来写的,但正因为无意作书,所以使此幅字写得神采飞动,笔势雄奇,姿态横生,得自然之妙。张晏评云:“告不如书简,书简不如起草。盖以告是官作,虽楷端终为绳约;书简出于一时之意兴,则颇能放纵矣;而起草又出于无心,是其手心两忘,真妙见于此也。”元代鲜于枢评此帖为“天下第二行书”。在此帖真迹中,所有的渴笔和牵带的地方都历历可见,能让人看出行笔的过程和笔锋变换之妙,对于学习行草书有很大的益处。原迹现藏台湾故宫博物院。
稿为白麻纸本,二十三行,二百三十四字,又改易三十四字,共二百六十八字。真迹明时在吴廷家,后辗转入清内府,现在台湾省。
此帖系
颜真卿著名行书三帖之一。另二种是《争座位帖》、《告伯父稿》。
    原文
    维乾元元年,岁次戊戌,九月庚午朔,三日壬申,第十三叔银青光禄(大)夫、使持节蒲州诸军事、蒲州刺史、上轻车都尉、丹阳县开国侯真卿,以清酌庶修,祭于亡侄赠赞善大夫季明之灵曰:
惟尔挺生,夙标幼德,宗庙瑚琏,阶庭兰玉,每慰人心,方期戬榖。何图逆贼间衅,称兵犯顺。尔父竭诚,常山作郡,余时受命,亦在平原。仁兄爱我,俾尔传言。尔既归止,爰开土门。土门既开,凶威大蹙。贼臣不救,孤城围逼。父陷子死,巢倾卵覆。天不悔祸,谁为荼毒?念尔遘残,百身何赎?
呜呼,哀哉!
吾承天泽,移牧河关。泉明比者,再陷常山。携尔首榇,及兹同还。抚念催切,震悼心颜。方俟远日,卜尔幽宅。魂而有知,无嗟久客。
呜呼,哀哉!
尚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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