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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寔_汉代

简介

崔寔(约103年~约170) 东汉后期政论家。字子真,又名台,字元始,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曾任郎、五原太守等职,并曾参与撰述本朝史书《东观汉记》。

主要贡献
  崔寔敢于抨击当时的黑暗政治,主张革新。提出国家制度要根据形势的变化而改变,决不可“背急切而慕所闻”。著有《政论》5卷。全书已散佚,部分内容载于《后汉书·崔传》和《群书治要》。另著有《四民月令》,已佚,不过大部分内容保存在《玉烛宝典》一书中。   

崔寔在法制问题上,有以下主要观点:①认为“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德”、 “刑”的用途,因时而异。当时是“承百王之敝,值厄运之会”的乱世,应当用重刑治理。他赞扬汉宣帝采取严刑峻法,使社会安定;批评汉元帝奉行儒术,“多行宽政”,成为西汉王朝“基祸之主”。②反对赦免。东汉时,特别是后期,统治者频繁颁布赦令,赦免罪犯,以缓和阶级矛盾。崔□对此作法极为反对,认为“赦以趣 ,以趣赦”。频繁赦免罪犯,不仅不能制止犯罪,反而使人 “轻为非”, “犯恶尤多”。如此相互促使, “两不得息”。主张不轻易颁布赦令,最好相隔十年以上,才大赦一次。

遗籍  

崔寔一生几与桓帝朝(公元147—167年)相始终,东汉政治经济陷入衰亡,地主阶级经战国、秦和西汉,发展到东汉,出现世家地主,世家地主除拥有田园、苑囿,庄园内聚族而居,宗族首脑、长者称为“家长”,是庄园内统治的核心。他篇写的《四民月令》,所述的正是东汉晚期一个拥有相当数量田产的世族地主庄园,一年十二个月的家庭事务的计划安排。   

《四民月令》的〈政论〉约于他出任辽东太守后完成,从严可均在《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所辑的《政论》佚文看,具体的内容有提倡节俭,禁止奢僭,反对贪污压榨,主张地方官要久任,提高官吏待遇以养廉,以及实行徙民实边来调整人与耕地的比例等。   

当世人对《政论》的评语是“指切时要,言辩而确”。仲长统说:“凡为人主,宜写一通,置之坐侧。”崔寔的另一名著是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四民月令》,范晔《后汉书》传中没有提到过它的名称。可能按当时人眼光,它不属“六艺”范围,不足以登大雅之堂。从以上崔寔一生的言行来看,他甘守清贫,比较重视农业生产和关心人民的生活,在当时的世家地主和官员中是不多见的。   

《后汉书·崔寔列传》说:“崔氏世有美才,兼以沉沦典籍,遂为儒家文林。”

史料  

明万历17年(公元1589年),王沂、王三余合著《安平县志》卷五载有崔寔书《尚方令箴》、《符节令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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