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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宝_明代

人物简介

  邵宝(1460年~1527年)字国贤,号泉斋,别号二泉,江苏无锡人。生于明英宗天顺四年,卒于世宗嘉靖六年,年68岁。成化二十年(1484年)进士。授许州知州,历户部员外郎、郎中。历为江西提学副使,修白鹿书院学舍以处学者。宸濠向索诗文,严拒之。教生徒以致知力行为本。又革除当地亲死不葬不之陋俗。为身守正,不交权势。进浙江按察使、右布政使,为避免劳民伤财,奏停处州银矿,转为湖广布政使。正德四年(1509年),迁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时刘瑾擅政,邵宝入京绝不与通,遂被劾致仕。刘瑾败亡,起邵宝为贵州巡抚。未几,升户部侍郎。改左侍郎。又命兼左佥都御史,处置粮运。拜南礼部尚书,恳辞不就。嘉靖初(1522年)起复前职,仍辞去。卒,赠太子太保,谥文庄。
相关文献

明史
  邵宝,字国贤,无锡人。年十九,学于江浦庄昶。成化二十年举进士,授许州知州。月朔,会诸生于学宫,讲明义利公私之辨。正颍考叔祠墓。改魏文帝庙以祠汉愍帝,不称献而称愍,从昭烈所谥也。巫言龙骨出地中为祸福,宝取骨,毁于庭,杖巫而遣之。躬课农桑,仿朱子社仓,立积散法,行计口浇田法,以备凶荒。
弘治七年入为户部员外郎,历郎中,迁江西提学副使。释菜周元公祠。修白鹿书院学舍,处学者。其教,以致知力行为本。江西俗好阴阳家言,有数十年不葬父母者。宝下令,士不葬亲者不得与试,于是相率举葬,以千计。宁王宸濠索诗文,峻却之。后宸濠败,有司校勘,独无宝迹。迁浙江按察使,再迁右布政使。与镇守太监勘处州银矿,宝曰:「费多获少,劳民伤财,虑生他变。」卒奏寝其事。进湖广布政使。
正德四年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刘瑾擅政,宝至京,绝不与通。瑾怒漕帅平江伯陈熊,欲使宝劾之,遣校尉数辈要宝左顺门,危言恐之曰:「行逮汝。」张彩、曹元自内出,语宝曰:「郡第劾平江,无后患矣。」宝曰:「平江功臣后,督漕未久,无大过,不知所劾。」二人默然出。越三日,给事中劾熊并及宝,勒致仕去。瑾诛,起巡抚贵州,寻迁户部右侍郎,进左侍郎。命兼左佥都御史,处置粮运。及会勘通州城濠归,奏称旨。寻疏请终养归,御史唐凤仪、叶忠请用之留都便养,乃拜南京礼部尚书,再疏辞免。世宗即位,起前官,复以母老恳辞。许之,命有司以礼存问。久之卒,赠太子太保,谥文庄。
宝三岁而孤,事母过氏至孝。甫十岁,母疾,为文告天,愿减己算延母年。及终养归,得疾,左手不仁,犹朝夕侍亲侧不懈。学以洛、闽为的,尝曰:「吾愿为真士大夫,不愿为假道学。」举南畿,受知于李东。为诗文,典重和雅,以东阳为宗。至于原本经术,粹然一出于正,则其所自得也。博综群籍,有得则书之简,取程子「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之义,名之曰日格子。所著《学史》、简端二录,巡抚吴廷举上于朝,外《定性书说》、《漕政举要》诸集若干卷。学者称二泉先生。
尧山堂外纪
  邵宝,与储 领袖文苑。尝节俸入,略仿范文正义田,于所居画小井田,匾曰横渠遗意。邵宝为大司徒,疏乞终养不允,其诗云:“乞归未许奈亲何!帝里风光梦里过。三月春寒青草短,玉湖天远白云多。客囊衣在缝犹密,驿路书来字欲磨。圣主恩深臣分浅,百年心事两蹉跎。”读之令人感发,最为海内传诵。

著述名录

  邵定一生好学,博综群籍,学者称二泉先生。宝为李东阳门人,故诗文皆宗法东阳;文典重和雅,诗清和澹泊,尤能抒写性灵。著有《容春堂前集》20卷,后集14卷,续集18卷,别集9卷,又有《简端录》、《大儒奏议》、《慧山记》、《漕政举要录》、《学史》、《端简二馀》》、《定性书说》(均四库总目)等,并行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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