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历史上,设立义庄的名人最早见于记载的是宋代名臣范仲淹。范仲淹两岁丧父,因家贫无靠,母亲谢氏只得改嫁淄州长山朱氏,他也改为朱姓。范仲淹从小俭朴,力学不倦。他看到朱家兄弟生活奢侈浪费,便常加规劝。朱氏兄弟很是反感,讥讽他说“我们用朱家的钱,关你何事?”范仲淹惊问母亲,当得知自己的身世以后,便辞母外出求学,更加发愤苦读。考中进士、做了广德军司理参军后,便将母亲接回奉养,并恢复自己的姓氏。
由于这段经历,范仲淹深知穷人生活的艰辛,于是他创立了为宗族共同体谋福利、抚养族人的“义庄”。义庄的得名与义田联系在一起。义田是由宗族中的一户或者同族人共同拿出若干田地,将收取的地租用来赡养同宗族的贫穷家庭。后来进一步发展,又在义田内建筑房舍,逐渐扩大成为庄园,称作义庄。范仲淹先后在苏州和吴、常两县置田亩立义庄,用义田的收入来救济贫穷的族人。为了教育自家子弟勿独享富贵而置族人贫苦于不顾,他还专门写了《给诸子书》的家训予以训诲。
范仲淹不仅慷慨解囊,购义田,建义庄,而且为了使之代代相传,他还专门制定了范氏的宗规族训《义庄规矩》。《规矩》由范仲淹于皇祐二年(1050年)十月初订,后由其子范纯仁、范纯礼等后代十数次续定修订,逐渐完善。据民国《吴县志·义庄》记载,范氏义田原来只有1000多亩,但由于范氏族人不断捐助,到了清朝宣统年间增加到5300亩。义庄维持竟达八九百年之久。
范仲淹首创的义庄,稳定了个体小农经济,扶助了宗族内的鳏寡孤独和贫穷者,使其避免沦为无产游民,的确是一种值得称道的善举。同时,义庄的设立,也有利于社会安定、减少犯罪,因而受到了朝廷的褒奖和政府的支持。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鉴于一些不守规矩的族人导致义庄难于维持的状况,上书皇帝,请求朝廷降旨,要地方官府对违反《规矩》的族人,“许令官司受理”。皇帝照准。这样一来,各地官员、士绅纷纷效法,竟然成为一种时尚。尽管设置义田、义庄也是封建家族加强宗法统治秩序的手段,但周恤贫困,使得许多穷苦农民免遭饥寒之罪,实在值得在中国古代慈善事业发展史上大书一笔!
具有三千年悠久历史、以教家立范、“整齐门内,提撕子孙”为宗旨的家训教化,深刻影响了中国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的发展和国人的伦理道德,对拓展儒家思想社会教化领域,保证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的稳定、和谐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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