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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甫帖》是书法艺术品吗
2014-01-06
编辑 : 陈云发
作者 :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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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藏家刘益谦的一幅从美国拍回的苏轼《功甫帖》的真假问题,在海内外引发了巨大争议。2014年1月1日,上博研究员钟银兰、凌利中、单国霖在报刊上发表长篇学术文章,以大量...

这几天,藏家刘益谦的一幅从美国拍回的苏轼《功甫帖》的真假问题,在海内外引发了巨大争议。2014年1月1日,上博研究员钟银兰、凌利中、单国霖在报刊上发表长篇学术文章,以大量的研究成果、尤其是“从法帖中双钩”、气韵等方面,对刘益谦花相当于人民币5000多万元拍买回来的《功甫帖》进行了否定,认为系膺品无疑;但经手拍卖的苏富比拍卖行则强硬回应,坚持认为该帖系苏轼“真迹”(见1月4日《解放日报》),并将作出回应;藏家刘谦益则表示不论真伪,他仍将让这幅字帖在他的藏品馆中展出。

我是比较同意上博专家认定《功甫帖》为膺品观点的,三专家论文说理有据,不知苏富比拍卖行能拿出什么“证据”来推翻上博三专家结论?对苏富比拍卖行这样的商家,赚钱是第一位的,若拍卖行承认拍了膺品,购买者就可以退货,从生意经方面揣测,苏富比也绝不肯轻易地就让这笔高达5000万元的生意黄了,势必邀集专家与上博专家进行长期笔战,以保护住这单大生意当然这只是我“小人之心”度苏富比“君子”之腹,此场《功甫帖》真伪之战最后结局会否如我所料,亦无把握。

其实,我认为《功甫帖》问题应首先撇开真伪,重点在于判断其本身是否值5000多万元人民币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功甫帖》是苏轼真迹,它难道就可以被认为是书法艺术作品吗?否!依我之一孔之见,假《功甫帖》当然应鄙视,而仅有9个字的真《功甫帖》,恐怕也算不上是“书法艺术作品”,而只是苏轼所写的9个字原型罢了。

何谓书法艺术?从本质上说,“书法是文字(汉字)书写的艺术”(金学智:《书法美学谈》),而这种书写,有几乎万能的实用性,故张怀瓘《书断》云:“书者,如也,舒也,著也。著名万物,记往知来,名言诸无,宰制群有,何幽不贯,何往不经……”这就是说,书法作为一种视觉艺术的存在,它必须与“著”(即文章、诗赋、记事、信件等)的实用性无缝结合才能存在,故鲁迅也说:“尝闻艺术由来,在于致用,草味之世,大朴不雕,以给事为足,已而渐见雕饰”,(见《[蜕龛印存]序》,《鲁迅全集》第七卷)所以,凡能被称为书法艺术的作品,无不是可“致用”的书写品,即必须是名家书写的文章、诗赋、信件、日常记事等这些有内容的文字书写品,而单个的、两个字的题写、或无文体无内容的多字罗列,是不能算书法艺术作品的。书法艺术的历史也可资证明,凡被称为书法作品的文字书写品,都附属于优秀的、文采飞扬或实用的著述,如陆机的《平复帖》、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怀素《自叙帖》、柳公权《玄秘塔》和《神策军碑》、颜真卿的《麻姑仙坛记》、欧阳洵《张翰思鲈帖》、苏轼《黄州寒食诗》帖,以及乾隆皇帝的大量书碑、当代大家毛泽东的诗词书法艺术、鲁迅诗文书法艺术等,无一不是因为他们书写了自己创作的“著述”而成为书法艺术的。

所以,书法作为艺术品应是一个综合体,它不是单个的字,单个或数个的字这根“毛”如不依附于著述的“皮”上,那就只是一个符号,只能说这个字写得好,但不能称它为“书法艺术”。也许有人说:照这么看,王羲之在绍兴兰亭所书写的“鹅池”二字也不是书法艺术了?是的,从艺术的角度而言,“鹅池”二字仅是一个池名的题写符号,并不是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艺术作品,这犹如今天商铺、住宅新村名、机关单位的招牌书写性质是一样的;而真正的书法艺术研究大雅之堂,招牌字、地名题写是不会作为书法艺术而被列入研究对象的,哪怕书写者再有名气也不行。

我们再把话题转到《功甫帖》上,这帖中的九个字“苏轼谨奉别功甫奉议”,其内容莫名其妙,并未传达出什么思想内涵、文采或“实用”,即使它是真迹,也仅仅是“苏轼”所写的字,而这几个字组成的字帖本身,没有什么特别的“神韵”、“意气”,这帖与《平复帖》、《千字文》(怀素)等相比,还不是一个等级的。它的价值就在于是苏轼所写,年代久远,才能值些钱;但它就本身而言,5000多万元人民币的拍卖价显然是太高了。当然,艺术品拍卖的价值虚高,已从潜规则变为明规则,是周瑜打黄盖,外人无须说什么。但倘如这幅字帖放入博物馆作为展品,或由公家出钱买进,则就应该说叨说叨,前者是为了不误导观众,后者则是防止国资流失。

关键词 : 
功甫帖  刘益谦  书法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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