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二十四玺鉴藏
2014-01-07
编辑 : 朗韵
作者 : 《艺术品鉴》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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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皇帝之宝 大明天子之宝 广运之宝 皇帝密旨 皇帝尊亲之宝 朗韵 明代国宝之制始肇于朱吴。据《太祖洪武实录》载:吴元年(1367年)十二月丁卯定开读诏敕仪,前期翰林院判官承制草...
大明皇帝之宝
大明天子之宝
广运之宝
皇帝密旨
皇帝尊亲之宝
朗韵
明代国宝之制始肇于朱吴。据《太祖洪武实录》载:吴元年(1367年)十二月丁卯“定开读诏敕仪,前期翰林院判官承制草诏讫,礼部告示百官于皇城守宿。至日,内使监设御座香案于奉天殿,尚宝司设宝案于御座南,用宝案于诏书案东……皇帝皮弁服出,乐作,陛座卷帘,鸣鞭,乐止。礼部官捧诏书至宝案,尚宝司奏用讫,礼部同中书省官用黄销金袱裹之。奏请于午门外开读”。又同卷载册封皇太子时用宝情况:“……内使舁册宝亭,东门出至西道,仪仗鼓吹前迎,百官迎送至东宫,安奉册宝于殿内。初,皇太子降阶,礼部尚书跪奏用宝,诣案捧诏书,尚宝卿用宝,以诏书置于案。礼部尚书于殿西跪奏云:捧诏赴午门开读。”此时正在草创之际,用宝想必仍沿旧例。
有明一代于洪武元年(1368年)始制宝玺。洪武元年正月庚辰,太祖欲制宝玺而未得玉,有贾胡浮海适至,闻上即位,以美玉来献。云:此于阗宝玉也,自其祖父相传,云当为帝王传国之宝,上喜,以示玉工,果良玉,即命制为玺一、圭一。又洪武二年(1369年)九月庚子:“造御宝六,白玉三,青玉三。文曰:‘天子行宝’、‘天子信宝’、‘天子之宝’、‘皇帝行宝’、‘皇帝信宝’、‘皇帝之宝’。”(《太祖洪武实录》卷四十五)又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五月庚寅:“诏吏部自今诰命丹符许用‘敕命之宝’”(《太祖洪武实录》卷一百九十),知此时已有“敕命之宝”之作。终洪武一朝,国家御宝凡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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