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振中,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院长、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致力于书法理论与艺术创作。
书法是中国文化中最为普及的艺术形式,它与汉字书写密不可分。在汉字的出现与书法的确立之间,虽然我们无法描述其间发生的一切,但是在商代的书写、契刻文字中我们已经能够清晰地感受到对文字结构和书写节奏的关注。
书法在中国文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书法受到绝大部分文字使用者的喜爱,但又长期被当作一种“小道”而受到轻视。20世纪以来,书法生存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硬笔取代毛笔成为日常书写的工具,毛笔书写便离开了日常生活,而只有致力于书法的人们,才会去接受毛笔书写的训练。这是书法文化功能的重大改变。
时间过去了一个世纪,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这巨大的变化中,书法仿佛置身事外。例如“五四”新文化(300336,股吧)运动中,只有书法没有受到挞伐。然而,这样一种深深嵌入中国传统的文化现象,不可能不随着社会的变化而有所改变。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书法活动频繁,一个人不论是否身处其中,都可以感受到书法已经成为我们生活氛围的一部分。而自觉和不自觉地造就这种氛围的人们,正与少数书法专业人员一起,悄悄改变着书法在当代文化中的位置。
书法的神秘之处,有一点,高水平的作品,以及围绕着高水平作品之上的那种氛围,不是仅仅凭靠技术能做到的。它来源不明。人们把这归因于修养,是一种合理的解释。
传统文化中的书法
中国书法的发生,要追溯到人们对于语言的态度。中华民族对语言背后的意蕴的重视,远远超过语言本身。这里其实隐含着对语言的不满—“言不尽意”。因此人们总是在语义之外去寻找帮助表达那些“言外之意”的手段。人们很快发现书面语言的外形—视觉图形是一个很好的中介。也就是说,文字、语言的视觉图形能够帮助表达语言本身不能传达的很多东西。于是,在运用语义来表达的同时,对书写的结果—字的外形加以更多的注意。长此以往,人们的视觉、书写、心理渐渐汇合成一种有关联的整体,书法便在这种关注、融合中诞生。这种叙述清楚地表明了中国书法的一个特征:它与汉语的使用密切相关。这种关联,使得与书法文化有关者包括了所有使用汉字的人们。因此一个使用汉字的人,不管你是不是关心书法、擅长书法,你都与书法这一文化现象密切相关。这是书法最重要的文化特征。
由于参与者的广泛,书法成为中国最为普及的艺术形式,成为一个民族发展艺术素质最便切的领域。
书法既然是艺术活动,当然不能缺少才能,但是由于大众的参与,书法最强调的不是才能而是修养。对修养的强调,实际上是强调人格在内部的提升。书法由此而成为伦理与审美融合在一起的活动。中国文化中“游于艺”的思想,其目的是通过艺事让人格臻于完善。在“游于艺”的机制中,书法成为理想的手段。
由于人们对书法含义的重视,不断往书法中注入内涵,结果书法成为一个表现力几乎涵盖一切的领域:个体、社会、宇宙,无不包含在书法的表现内涵中。今天我们已经无法简单地接受这种论断,但是,任何怀疑、挑战都也无法抵消这种观念巨大的影响:做一个合格的“人”,就必须写好字,而写好字的前提,是成为一个符合中国文化理想的有修养的人。它已经成为一种文化上的律令。
书法由此而成为个人文化修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上至帝王,下至平民百姓,几乎无人不希望自己写得一笔好字。但是书法只是作为“人”的基础,它不是一种职业或事业,书法只应该是业余从事的活动,如果谁以书法为职业,不是书吏就是匠人。从汉代一直到今天,这种观念都保持着它的影响。一方面是人人追求,刻苦自励,另一方面又被看作“小道”,没有独立的文化地位:一位仅仅在书法上作出贡献的士人,绝没有“立业”的成就感。王铎是书法史上重要的人物,但是他只是在痛感人生的失败之后,才说出“所期后日史上,好书数行也”。书法不过是其他事情都没有希望时的寄托。这种观念,影响到今天书法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命运。
但是,这一切没有妨碍人们醉心于书法,每个时代都有大量沉迷于书法的人。更重要的是,由于书法与每一个体深处的关联,不管你是否关注书法,都有着潜在的联通书法的可能性,任何人都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触动早年对文字的新鲜感觉和对理想的书写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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